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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金禧最新消息今天

2023-03-15 常见问题 530 作者:网友投稿

盛大金禧最新消息今天

“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


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案,已由长沙市公安机关为主办地依法立案侦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已对重庆市邦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重庆盛大金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集资参与人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定,将依法开展“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时0分。


二、登记对象

向“盛大金禧”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登记方式

在微信公众号“长沙打非专线”进行登录。操作方式:微信搜索“长沙打非专线”公众号,点击下方“咨询举报”栏目,通过其中的“盛大金禧”专栏,进入“盛大金禧”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注册和信息登记。


四、登记内容

按照系统“平台操作指南”提示,逐项登记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投资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合同(协议)、本金和利息收付凭证、资金交易明细、“盛大金禧”收款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风险提示

(一)请集资参与人(包括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因逾期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集资参与人应当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任何部门和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操作办理。因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操作办理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操作办理;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财产继承人操作办理;集资参与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操作办理。

(二)登记人向平台提交登记信息后,系统会显示“审核中”状态。在登记期限结束前,登记人可以修改登记内容,系统将以最近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登记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有关部门将组织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三)信息登记核实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平台“我的留言板”中反映。“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案的相关工作进展,将适时在平台发布。

(四)对信息登记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信息登记咨询电话:0731-110。

(五)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证案侦工作顺利进行,请涉及重庆市邦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重庆盛大金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我区公安机关工作,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咨询电话:023-40666620,联系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经侦支队 田警官。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重庆市长寿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中央对盛大金禧的处理进展

据“长沙警事”公众号消息,近期,长沙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报警,举报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

经查,“盛大金禧”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案立案侦查,现已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盘某彪(男,49岁,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一批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并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众号还发布通告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公安局敦促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涉案人员限期投案自首。

通告指出,涉案人员是指历年来在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涉案分支机构、关联机构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中,起组织、领导或者主要、次要、辅助作用的人员,以及为上述机构、人员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人员。

通告提到,敦促上述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前自动投案,尽快到长沙市公安机关或属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告还称,上述涉案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以及积极退赃退赔,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根据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从严惩处。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此外,鼓励知悉涉案人员情况、信息的个人、单位和组织积极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或者提供案件证据。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和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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