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八卦娱乐

惠卡世纪

2023-03-31 八卦娱乐 467 作者:网友投稿

导语:深圳惠卡世纪涉非法集资诈骗被查,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曾发奇葩公告立军令状,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惠卡世纪投靠和庇护,让惠卡世纪变为国家控股企业。

4月21日,深圳惠卡世纪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曾经风光的惠卡世纪CEO何正松。

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00余名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通报内容可知,在今年2月下旬,广东省公安机关根据监测发现,深圳惠卡世纪集团P2P网贷平台出现限制提现等异常,并在互联网上被质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而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存在潜逃境外的可能。

2月24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立即组织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开展破案工作。经连夜蹲守,在皇岗口岸精准抓获正在转移证据、准备潜逃的主犯何某某,并迅速查处该公司的3个经营点,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00余名,经审查后刑事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19名。

经调查,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发布“脱贫宝”、“农村宝”等网贷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8.8%~14.6%,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是典型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约3亿多元,涉及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投资人3万多名。

曾发奇葩公告立军令状

消息称,引发深圳惠卡世纪集团连锁危机的,是一位自称是惠卡世纪离职员工的网友爆料。他在网上公开表示,公司一直没有产生利润的项目,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对外投资到实体项目中,且公司没有对外放款的业务,资金都用来支付上下一千多名员工的人力支出,客户提现则是通过新进来的资金支付。这种“借新还旧” 的运营方式,被业内人士指出有“庞氏”骗局的嫌疑。

2月17日,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对此在官方微信号发布限制提现公告,提出“为彻底解决因过年期间外部造谣诬陷攻击惠卡投资理财平台造成客户恐慌式挤兑,给所有投资人一个冷静期”,要锁定投资者在惠卡钱包、零钱包及其部分理财平台资金30天,不得提现,还号召投资者要坚定对惠卡的信心,不要发生挤兑风波。

紧接着2月24日,该微信公号又发布奇葩公告,“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惠卡世纪投靠和庇护,让惠卡世纪变为国家控股企业。”公司CEO何正松还为此立下的军令状,称“变为国企之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为祖国将惠卡打造成为营销及服务网络机构遍及全球80%以上国家各大城市的世界100强科技及服务企业,全球最大的消费购物平台,如不能实现本人愿提头来见。”这篇公告的发布在当时震惊互联网金融界。

另据腾讯新闻21日的报道称,惠卡世纪旗下多达50多家不同互联网平台。其中,惠信宝、创业宝、农村宝理财、脱贫宝、人人创、惠卡贷、惠信惠卡宝等为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平台,零钱包、惠信钱包为在惠卡世纪体系内的活期理财。而惠卡世纪在以往的宣传中将公司的行为上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天下人尽心尽力”的高度,并扬言“超越阿里、亚马逊、沃尔玛、苹果等当今科技巨头”。

新闻链接

据深圳惠卡世纪的官方网页,可以看到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8日,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深圳,主要经营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公司已经覆盖上海、北京、山东、江苏、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地。而实际上,在公司看似辉煌的业绩宣传背后,隐藏着非法集资诈骗的嫌疑。

广东公安机关一季度立非法集资案件81起

破案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名,逮捕犯罪嫌疑人107名,涉案金额100多亿元

据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消息,4月2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飓风2016”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近期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新特点和手法。

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飓风2016”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广东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创新战法,强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成功侦破了一批案件。

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81起(同比下降9%),破案60起(同比上升33.3%),抓获犯罪嫌疑人120名(同比上升31.9%),逮捕犯罪嫌疑人107名(同比上升40.8%),涉案金额100多亿元。

公安机关表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属于重罪,犯集资诈骗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法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知道“你贪别人的利息,别人要的是你的本金”,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窝藏着巨大风险。

非法集资犯罪的新特点——

一是以投资理财增值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招聘业务员在市区人流密集地段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要情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听讲座,以加快企业发展、投资理财增值为由,与投资者签订合同,许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实质进行非法集资。

二是以投资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犯罪。

不法分子交织使用非法集资与网络传销等犯罪手法,利用“互联网+”概念吸引群众投资网络虚拟货币,承诺加入投资即获得高额提成,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不断扩大规模,实施非法集资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

三是以股权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其公司原始股,编造诱人的投资增值项目于美好前景,制造实力雄厚的假象,承诺高额回报和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实质进行非法集资。

四是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

犯罪分子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有的直接进入了犯罪分子的私人账户,形成“资金池”,募集的资金被挪作他用。不法分子为支付高额回报“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极易断裂,无法兑付,将给投资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几大。近期,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的“HI投吧”、“365金融”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就是此类典型案件。


tags:

关于我们

轻轻日常百科,分享学习知识网,精彩生活时尚百科。

最火推荐

小编推荐

联系我们


Copyright Your xseozz.com 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Z-Blog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