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和小麦的婚姻

林木和小麦的婚姻

小麦进城 王小麦和林木是在农村结婚的,林木知青下乡来到了小西沟,遇到了王小麦,王小麦是小西沟的,他俩自由恋爱,就在小西沟结了婚,有了女儿。

木木夫妻婚配好吗

表兄妹结婚在古代并不少见,

但如今,

表哥表妹结婚那可是得不到法律承认的。

柳州就有这么一件事:

表哥表妹结婚28年,想离婚的时候,

婚姻被判无效。

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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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谈出夫妻情

1983年,15岁的兰梅在一次家庭活动中,认识了17岁的表哥阳华。两人在相互认识以后,由于年纪相近,话题投机,双方的往来也渐渐多了起来,家中长辈看着两人两小无猜的模样,好生喜欢,多番撮合,总想着促成两人这桩亲上加亲的婚事。

1989年,表妹终于答应“嫁给”了表哥。随后,双方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结婚。表兄妹的婚姻生活,一过就是28年,并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

近亲结婚被判无效

现如今,表妹觉得和表哥的感情日渐淡薄,经常争吵,日子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了,遂将表哥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离婚。

近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开庭审理了这起自始无效的近亲婚姻,依法判决宣告表妹兰梅与表哥阳华的婚姻无效。同时,双方还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兰梅、阳华在庭审中的自述以及双方所在地村委开具的证明证实,兰梅的母亲与阳华的父亲系同胞姐弟关系,即兰梅与阳华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关系,兰梅与阳华虽于1989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也相继生育了两个孩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亲结婚违法对孩子也很不负责

主审法官梁法官介绍,本案中兰梅与阳华在隐瞒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结婚生子,虽然兰梅的诉请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阳华离婚,但是由于兰梅与阳华的婚姻关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直接作出了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近亲结婚不但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后代健康也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根据医学证明,近亲结婚后大幅度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一些多基因遗传病的发病率以及近亲结婚后代的早期死亡率和畸形率等等。虽然兰梅与阳华所生育的两个小孩都十分幸运,躲过了近亲通婚带来的遗传病风险,但是出于后代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考虑,希望广大群众能以本案为例,遵纪守法,优生优育,拒绝近亲结婚,从根本上避免悲剧发生

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为什么不能近亲结婚呢?下面主播为大家一一解答:

近亲结婚的范围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近亲婚配中的所患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近婚系数

父母与子女之间 一级 1/4

同胞兄妹之间 一级 1/4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同胞之间 二级 1/8

叔侄女之间 二级 1/8

舅甥女(或姑侄)之间 二级 1/8

表兄妹之间 三级 1/16

堂兄妹之间 三级 1/16

半表兄妹之间 四级 1/32

二级表兄妹(从表兄妹)之间 五级 1/64

近亲结婚的危害

近亲会使后代的遗传性疾病发病率增高,因为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生殖细胞传给后代,从而使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

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l/2可能相同;所有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也有1/2可能相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有1/4可能相同;而表姐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

某些遗传性疾病,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果双方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致病基因可被掩蔽,于是后代不发病。

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会发病。

因此,近亲结婚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会增高,如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小脑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还可以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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