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三中

泰宁三中

福州: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八中、长乐一中、闽侯一中、连江一中、福州二中、长乐华侨中学、福清华侨中学、 闽清一中、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建师大二附中、平潭一中、福州华侨中学、福州金山中学、连江黄如论中学、福清第三中学、福清第二中学、连江尚德中学

厦门:厦门双十中学、厦门一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厦门集美中学、厦门二中、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科技中学、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厦门灌口中学、厦门松柏中学、厦门海沧中学、厦门启悟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厦门翔安一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湖滨中学、厦门市第三中学

漳州: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云霄一中、龙海一中、南靖一中、、漳州一中、长泰一中、龙海二中、平和一中、漳州三中、漳浦第一中学、华安县第一中学

泉州:泉州五中、晋江一中、泉州七中、晋江市养正中学、南安一中、泉州市培元中学、安溪一中、泉州一中、泉州市城东中学、惠安一中、德化一中、永春一中、南安侨光中学、晋江季延中学、泉州惠南中学、石狮石光中学、晋江南侨中学、晋江毓英中学、南安三中、石狮一中、晋江侨声中学、惠安荷山中学、南安南星中学、泉州第十一中学、安溪铭选中学

莆田:莆田五中、莆田一中、莆田二中、莆田四中、莆田十中、仙游一中、莆田华侨中学、莆田六中、仙游县华侨中学

三明:三明九中、三明二中、三明一中、尤溪一中、永安一中、永安九中、大田一中、泰宁第一中学、沙县第一中学

南平:南平一中、浦城一中、顺昌一中、南平高级中学、建瓯第一中学、政和第一中学、光泽县第一中学、武夷山第一中学、邵武第一中学

泰宁三中和泰宁四中哪个好

随着2023年新学期越来越近

中小学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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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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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精神,为规范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对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原则。片区楼盘适龄儿童就学,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就近入学。

(二)一套住房提供一户家庭片区学位原则。实行一套住房在小学学段(六年)只为一户家庭提供小学片区学位。

(三)统筹安排原则。属于以下对象:(1)学校所在服务片区学位已满,该片区内新开发楼盘尚未纳入招生楼盘之列的适龄儿童入学。(2)所购房产对应学校服务片区的学位已被占用,未到解除年限的适龄儿童入学。(3)房产或户籍在所在学校服务片区,但房产、户籍等其中部分条件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4)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5)其他情况。以上对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容量和空余学位, 按房产优先、相对就近原则通过统筹安排、电脑派位安排入学。凭房产统筹派位的,视同使用片区学位。

(四)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按时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登记时间

(一)城区小学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取号”“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

1.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关注“永安教育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并根据生成的报名顺序号按提示时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确认。父母、祖辈无房但户籍在城区的先按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在“现场报名确认”环节到所在片区学校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5月29日-6月2日(每日8:00—18:00)

网上报名登录途径:

扫描二维码,关注“永安教育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招生报名—新生报名系统”。

2. 现场确认

片区内学生家长需根据预报名时所提示时间内持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各2份,于7月3日至7月5日到片区学校现场确认(含无房但户籍在所在学校片区的对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需根据预报名时提示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燕江小学进行现场确认(7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现场可复印)。

3. 现场报名确认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片区内学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于7月3日至7月5日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含无房但户籍在所在学校片区)。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7月6日-7日到燕江小学现场报名确认。(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报名时间:6月5日-6月9日,并于暑假前完成所有新生登记录取和班级设置申报工作。各乡镇中心校统筹组织片区内所有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具体办法由各乡镇自行拟定。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

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

1. 上坪乡:上坪乡村民子女入学由北塔学校采用委托管理模式接收就读。

2. 曹远镇:(1)九中附小服务片区: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2)十中附小服务片区:建福水泥厂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以外的行政村。

(二)城区(市直、街道)小学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以房屋产权、户籍、实际居住为划片依据。房屋产权注意事项为:商业用房、未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报名登记审核划片的依据。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即2023年3月1日(不含)之前。需提供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和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首付购房税收发票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法院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2009年12月9日之后所购住房,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含)以上。

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年3月31日前抵押的,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年4月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购房全额付款又未领到产权证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内)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1. 父母单独房产。父母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办法,以父母和适龄儿童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地(父母房屋产权证及户籍证明)为依据进行划片招生。

2. 祖辈房产类。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且祖辈、父母与子女户籍均在永安城区,经核实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参与划片招生。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统一查询)等材料。

3.共有房产类。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父母无单独房产,但与其他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共有的房产,该共有房产可作为划片招生依据。需提供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市教育局统一查询)等材料。

4. 廉租房类。居住在市政府廉租保障住房的永安城区户籍新生可参与划片招生,需持《永安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房租房票据、父母及其子女永安城区户籍等有关证明。

5. 父母离异类。以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调解)书为依据,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的,经父母双方同意,可凭原配偶的房屋产权参与统筹派位入学。父母已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

6.拆迁住户类。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住户,持政府拆迁办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划片招生。如房屋已置换,按房屋安置的新址参与划片;如房屋尚未置换则按原址参与划片招生。

7. 客商和高层次人才类。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 驻永军人及烈士类。驻永现役军人子女按福建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执行。由部队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烈士、公安英烈适龄子女,凭烈士证、所在基层部队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市域内与之相关的地方或主管机构核实后,视同驻永部队官兵子女,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9. 外来务工类。属于外来务工(外县市的须持有居住证)或本永安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在本市依法缴纳城镇社保。此类对象须提供永安城镇社保缴交单据和闽政通(e 三明)社保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户口簿、居住证(外县市户籍须提供)等相关材料。此类对象以入学积分(实际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每个月积1分,计算时间点为2022年8月始)的高低确定入学派位对象。入学派位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超过城区11所小学空余学位无法录取的,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黄历小学、永浆小学、北小分校和吉山小学等学校就读。

10. 教师子女类。本校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原则上可选择父母所在学校就读。有关教师子女及边远乡镇干部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按市教育局党组〔2021〕13号会议纪要执行。

(三)城区(市直、街道)各小学服务片区及招生楼盘

1. 实验小学

服务片区:南溪河以东、新西路经燕江中路到荣康路口以西,南门牺和路至魁星阁以北、燕江中路以东、燕江东路经解放中路至东门路以南以西区域。

招生楼盘:原林业局及五交化公司二级站、土产公司、含笑新村、燕瑞花园,建发燕郡、魁星阁,宏泰大厦、大街、小街、大同时代嘉园、南门花园,豪门御景、水坝路小区、五四花园、群燕小区、闽东商业广场。

在实验小学服务区招生未满的情况下,安排一定比例的学位招收燕江小学服务区生源。燕江小学所在服务区学生家长可根据意愿,在报名系统中提前申请预报名实验小学,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安排的学位数,则按房屋产权备案时间先后确定招生对象。

2. 第二实验小学

服务片区:荣康路以南、南溪河荣康路口至石门桥河段以东、含笑大道以西区域和石头垅新村、上茅坪小区。

招生楼盘:龙岭新村、龙福小区、五洲凯旋门住宅小区、诚上广场、诚上润园,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荣兴路、地税局、省一建住宅区、林业花园、景祥佳苑、安居花园、上茅坪村、石门新村,茅坪村、茅坪综合商住楼、中天豪苑、烟草公司、新佳洁广场、新华市场住宅区,石门花园及石门别墅区,石头垅新村、上茅坪小区。

3. 第三实验小学

服务片区:含笑大道经东门洋路兴林路至荣康东路以东以北、后溪河以南、鹰厦铁路以西(双桥小区除外),东门洋路区域。

招生楼盘:林业新村、电机厂安置小区、东盛小区、长坑垅新村、康坪新村、新桥洋、上新桥。

4. 巴溪湾小学

服务片区:南溪河以西、东坡路以南、南翔路经巴溪大道至石门路以北区域。

招生楼盘:新安大院、龙山馨园、御景华府、永顺家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建发永郡、新安路五洲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碧桂园壹號院、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一期二期;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

5. 巴溪湾小学分校

服务片区:南翔路经巴溪大道至石门路以南、南溪河以西至国林路以北区域。

招生楼盘:景泰秀水、咏梅园、盛景小区、书香小筑、永星小区、大帝永隆、永安山庄、凯悦蓝山、鑫科时代广场、五洲三期、恒大翡翠华庭、修竹小镇5—8幢和低层住宅建筑。

6. 东门小学

服务片区:燕江东路至库区南路以南以东、解放中路以东,后溪河中段以北区域和双桥小区。

招生楼盘:燕东新村、绿景佳园、智胜小区、仙泉坑、铁二村、铁三村、儒林苑、仙泉财富广场,车辆段、车务段、双龙小区,大树下居民区、东郊新村、铁四村、树人小区、双桥小区及麻岭新村等。燕城里新楼盘可选择东小就读。

7. 燕江小学

服务片区:燕江中路以东、南门牺和路以南、南坑路经含笑大道以南以西、荣康路以北区域,东门洋路经兴林路以南以西区域,含笑大道以东、荣康路以南(石头垅、上茅坪小区除外)区域。

招生楼盘:气象站、原一塑宿舍区、建发央著、园丁小区、燕城里(可入学东门小学)、环卫处、市立医院住宅小区、永安三中住宅小区、南塔新村,万博苑、天悦龙庭,永乐佳房一期、二期、三期,阳光丽景、开辉汇景城、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金色蓝庭、中央佳园、奥体国际、翡翠(森林)庄园等。

燕江小学片区学生家长可根据意愿,在报名系统中提前申请预报名实验小学。在实验小学服务片区招生未满的情况下,安排一定比例的学位招收燕江小学服务区生源。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安排的学位数,则按房屋产权备案时间先后确定招生对象。

8. 南门小学

服务片区:南溪河以东双拥路以南,南溪河以西国林路以南区域。

招生楼盘:绿洲嘉园、建发玺院、埔岭新村、金地花园、福乐花园、艺墅森林、蝶翠山水小区、上溪第小区、汽车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区,东坡国有林场安置房、金色华府、青竹苑景、中青悦府住宅小区,燕南街道的桂口村。

燕南街道永浆小学服务片区:永浆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南街道吉峰小学服务片区:吉峰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南街道黄历小学服务片区:黄历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南街道洛溪小学服务片区:洛溪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9. 西门小学

服务片区:九龙溪以南、东坡路以北、南溪河以西区域。

招生楼盘:蓝湾尚都、九龙湾小区、蓝湾园、湖滨小区、平安小区、桥尾小区、月亮之上、五一桥小区、检苑小区、信合花园、日出东方小区、吉安新村、永安一中,凯城华府、探矿厂职工住宅小区、吉祥花园、三里亭小区、翠林苑、澜山世纪、云顶美墅、锦绣明珠。

燕西街道上吉山小学服务片区:上吉山村、下吉山村、文龙村、霞岭村、青松村、罗岩村、大炼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10. 北塔学校(小学部)

服务片区:九龙溪、沙溪以北城区区域和燕北街道飞桥村。

招生楼盘:下渡村、北塔小区、原纺织厂安置小区、香樟花园、蝶泉湾住宅区、祥和花园、梅园小区、煤建三处四处、龙泉嘉园、景安佳苑、尼葛工业园区附近的住宅小区,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上大溪片区、八仙九龙城、碧水嘉园、水韵丽景、圣帝斯堡住宅小区,燕北街道飞桥村。

上坪乡适龄儿童入学采用“委托管理”形式,到北塔学校就读。

11.北门小学

服务片区:沙溪河以南,新西路以北、燕江东路至库区南路以北区域。

招生楼盘:江滨花园、建融花园、燕景小区、金源小区、永乐家园、晏公小区、名流公馆;桃源新城、茶花山庄、黄山新村、红山小区、名流豪庭、营福小区、贮木场安置房、名流时代广场附近的居民区。

燕北街道北小分校服务片区:大洲后、兴坪村、坂尾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北街道益口小学服务片区:益口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北街道西坑小学服务片区:西坑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四)特殊教育学校

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至10周岁智障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月1日-8月30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说明

在确保城区11所小学接收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新生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入学派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若超过空余学位无法录取的,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黄历小学、永浆小学、北小分校和吉山小学等学校就读,以上学校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六)小学一年级班生规模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0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班生规模。

(七)二至六年级转学问题

全市小学二至六年级每学期初统一办理转学一次。有转学需求的,需在转学季的上学期放假前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班级富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转学,或统筹安排转学。

(八)2024年秋季招生预告

如条件成熟,2024年秋季起,将探索对招生片区生源超出招生计划容量的学校将采用“多校划片”的形式进行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将适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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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

为做好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3〕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以清流县常住人口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核定班数,控制班额”原则。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经批准后可放宽至每班不超过50人或另增设班级;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清流县户籍的适龄学生或常住在清流县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二)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计划招生1100人,其中实验小学300人、城关小学300人、屏山小学300人、龙津学校(小学部)200人。

2.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按照乡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制定招生计划。

3.特殊教育: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动员6-12周岁有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到清流县特殊教育学校或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三)报名时间

1.城区小学:为方便广大家长,今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主要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同时在城区各小学设置咨询点及现场报名点。城区各小学根据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工作。龙津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城区有自购房且已入住的非龙津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儿童线上报名或现场登记时间为7月8日;非龙津镇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线上报名或现场登记时间为7月9日。

2.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可自行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

(四)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1.划片

(1)龙津镇户籍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凤翔居委会(指屏山小学招生范围之外的所辖片区),城南村(指留芳路头至南歧村与宁化县交界等片区的村民小组),桥下村、南歧村、基头村、暖水村、供坊村、下戈村、俞坊村、拔里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城关小学招生范围:渔沧居委会,长兴居委会(指除龙津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之外的所辖片区)、蔬菜村、城南村(除十里铺、山边队、横溪岭、留芳路至南歧与宁化县交界等之外所辖片区的村民小组)、严坊村、大横溪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屏山小学招生范围:凤翔居委会(指迎屏佳苑、荣昌小区、怡景书苑、江山一品)、翠园居委会、水东路、屏山路、城东村和大路口村等片区的适龄儿童。

龙津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长兴居委会(指龙津河以南所辖片区,含长兴南街、水南街、永顺新区、龙津华府、城南工业路、如意大厦、凤凰城、盛世鑫城、留芳路)和城南村(指十里铺、山边队、横溪岭、留芳路等片区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以及桥下村、南歧村、基头村、暖水村、供坊村、下戈村、俞坊村、拔里村、严坊村、大横溪村、大路口村等需要寄宿的适龄儿童。

城东村、城南村、蔬菜村等村民子女以实际居住地划入相应学校就读。

(2)本县非龙津镇户籍

本县非龙津户籍在城区已购房且入住或在城区务工的,按其住房或务工地划片到相应的城区学校登记。

(3)外县户籍

可按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原则自行选择就读学校登记。

(4)其他人员

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港、澳、台胞等有关人员子女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政策安排学校就读。

2.报名需上传(提交)材料:

(1)龙津镇户籍

龙津镇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非龙津镇户籍

非龙津镇户籍适龄儿童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其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清流县城区小学就读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材料或到相关片区学校登记,城区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①城区购房且已入住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协议及交款发票原件)、户口本。

②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工作证明和户口本。

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区经商:提供家长或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和户口本;本县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家长或监护人6个月的进城务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外县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和家长或监护人6个月的进城务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租房合同原件。

3.信息审核。城区各小学要安排好人员参与现场咨询,为家长提供指导与帮助。学生及家长的户籍、房产等信息由“小学入学一件事”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招生顺序

首先保证招收户籍在龙津镇内适龄儿童和家长或监护人在城区有自购房产且已入住以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子女,其次,如果还有学位,由教育局组织以抽签、摇号或者电脑派位的方式再次招收其他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4.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各小学于7月初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招生政策广泛宣传。招生公告要说明招生年龄、时间、办法、要求、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2)报名登记。各校按要求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工作。

(3)公布剩余学位。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并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学位抽签。

(4)公布名单。8月中旬,学校公布经教育局核准的入学名单。

(5)办理入学。8月底,新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其他事项

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本类别报名资格。

三、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外县小学毕业生;

3.外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今年计划招收初中(七年级)新生约1860人:

1.实验中学计划招生数约850人

2.城关中学计划招生数约610人

3.龙津学校(初中部)计划招生数约400人

(三)招生划片

1.城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1)实验中学招收长兴居委会(指龙津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之外的所辖片区)、凤翔居委会和城南村(指留芳路头至南歧与宁化县交界等所辖片区村民小组)、蔬菜村、南歧村、桥下村、基头村、暖水村、供坊村、下戈村、俞坊村、拔里村等片区的学生。

(2)城关中学招收渔沧居委会、翠园居委会和城东村、城南村(除十里铺、山边队、横溪岭、留芳路至南歧与宁化县交界等之外所辖片区的村民小组)、大路口村、严坊村、大横溪村等片区的学生。

(3)龙津学校(初中部)招收长兴居委会(指龙津河以南所辖片区,含长兴南街、水南街部分、永顺新区、龙津华府、城南工业路、如意大厦、凤凰城、盛世鑫城、留芳路)和城南村(指十里铺、山边队、横溪岭、留芳路等片区村民小组)等片区学生和本校小学部毕业生。

(4)蔬菜村、城东村、城南村等城区村民以其实际居住地所属招生片区划入相应学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城区无购房者)就读安排: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到户籍所划片学校就读或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派位。

原则上城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均以通学生身份就读(除原龙津学校寄宿生),不安排学校寄宿。

2.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1)城关中学:李家中小、邓家小学、嵩口中小、灵地中小。

(2)实验中学:赖坊中小、沙芜中小、温郊中小、林畲中小、 余朋中小、嵩溪中小。

(3)龙津学校(初中部):田源中小、里田中小、长校中小。

(4)城区有自购房者,也可根据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其实际居住地划入相应初中校就读,但原则上以通学生身份就读,不安排学校寄宿。

3.外县小学毕业生就读安排

本县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外县户籍凭其居住证、务工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教育股根据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和龙津学校的剩余学位组织人员进行派位,安排就读。

4.其他人员

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台商等有关人员子女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政策安排学校就读。

(四)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各初中校于7月初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招生政策宣传。招生公告要说明招生学段对象、时间、办法、要求、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2.报名登记。各校按要求做好小学毕业生入学登记工作。

3.公布剩余学位。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并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派位。

4.公布名单。8月中旬,学校公布经教育局核准的入学名单。

5.办理入学。8月下旬,新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其它事项

(1)信息报送。各小学要将附件3《清流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印发给本校每位小学毕业生,并让其带回家交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签名后,学校汇总交至县教育局教育股,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造成七年级(初一)就读不便责任自负。

各小学要认真审核,城区小学(含龙津学校小学部)将附件1《2023年清流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学”信息采集汇总表》,乡镇学校将附件2《2023年清流县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学”信息采集汇总表》,于6月5日前发送到县教育局教育股(邮箱:cjg5320303@163.com)。

(2)外县小学毕业生转入清流就读初中校安排。外县转入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外县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在7月24日前携户口簿和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附件4《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见前面“一”中的第“3”点)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安排就读学校。

(3)本县六年级毕业生去外县就读安排。在本县小学毕业的学生(不管是外县户籍,还是本县户籍)申请外县(区)初中就读,都需填写附件4《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并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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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入学新生的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产证、户口簿)为依据,按照招委会划定的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免试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善本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县教育局、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联系。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簿籍。

二、招生计划

1.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泰宁县户籍的适龄学生或常住在泰宁县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2.各校招生计划

学 校

班级数

招生数

备注

实验小学

6

300

第二实验小学

6

300

文昌小学

8

400

水南小学

5

250

杉城镇中心小学

3

150

含村校招生数

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3

128

含村校招生数

朱口镇第二中心小学

1

35

含村校招生数

上青乡中心小学

1

25

新桥乡中心小学

1

14

大田乡中心小学

1

17

下渠乡中心小学

1

37

含村校招生数

开善乡中心小学

1

28

梅口乡中心小学

1

19

大龙乡中心小学

1

26

大龙乡龙安学校

1

6

合计

40

1735

三、学校招生片区

1.乡镇小学

各乡镇中心小学所在乡镇对应的学校服务片区。

2.城区小学

①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以朱溪—杉溪(原金溪)—县总工会—杰家巷—岭上街—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北的片区。

②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以杉溪(原金溪)—杉津桥北桥头—茜家巷—红卫一巷—红卫四巷—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西的片区。

③水南小学招生片区

以朱溪—杉溪(原金溪)—南谷巷—妇幼保健院—许洋一巷为界,此界以东的片区。

④文昌小学招生片区

杉溪(原金溪)—南谷巷—妇幼保健院—许洋一巷为界,此界以南的片区。

⑤杉城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

除城区红光村、民主村、胜一村、胜二村、红卫村和水南村等6个行政村以外,杉城镇未设小学的各个村庄。

说明: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水南小学片区内新生可以选择就读文昌小学。状元国际大酒店分割办证户子女按照2019 年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3.特殊教育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片区学校随班就读。要动员6~12周岁有残疾证,在城区居住的残疾儿童到泰宁县水南小学特教班入学或动员到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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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具有泰宁县户籍或常住泰宁县的外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2.各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办法

泰宁三中、四中通过就近划片、分组抽签方式,泰宁一中初中部通过分组抽签方式,确定小学毕业生就读学校;泰宁二中、三中龙湖分校通过属地就读方式,确定朱口一小、二小毕业生就读学校(全县前600名毕业生除外)。招生顺序:一是三中、四中招生,二是一中初中部招生。

(一)泰宁三中、四中招生办法

1.户籍(或房产)在泰宁县城区的:采取划片就近入学与分组抽签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1)划片就近入学。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街—杉溪—朱溪—黄溪(将乐方向)以东北的学生划到泰宁三中就学。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南街—清福巷以西南的学生划到泰宁四中就学。(详见附件2)

(2)分组抽签入学。除划片就近入学外,将其余居住地的学生分为若干个组,在确保三中、四中生源均衡的前提下,现场抽签决定就读学校。

2.户籍在杉城镇城区以外且城区无房产的毕业生(朱口一小、朱口二小的毕业生除外):分成A、B两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就读学校。

3.朱口一小、朱口二小初考全县前600名的毕业生:城区有房产的,按就近划片方式入学;城区无房产的,分成A、B两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就读学校。

(二)泰宁一中初中部招生办法

1.学业成绩。以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五科学业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总分满分3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按卷面(满分各100分)原始分300分,科学、道德与法治作为考查学科按每科10分赋分计入总分,各考试(考查)学科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科学、道德与法治每科卷面50分,满分合计100分,成绩按等级呈现,50-42.5分为优秀、42-35分为良好、34.5-30分为合格、29.5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每科分别以10、8、6、4分值计入总分。

六年级下学期毕业检测(含科学、道德与法治)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检测,统一评卷;毕业检测后,学生可到所在学校查询成绩。若六年级下学期期末有举行市质量检测,则取市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若科学、道德与法治2门学科未列入市质检,则由县教育局安排在5月下旬统一组织检测,统一评卷。

2.自愿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因一中初中部暂时不具备接收寄宿生条件,乡镇小学(含杉城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若通过分组抽签分配到一中初中部就读,须自行解决寄宿问题。由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毕业小学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县直小学毕业生无须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

3.录取办法。为缓解三中、四中学位不足问题,从三中、四中新招的学业成绩总分为全县前600名(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成绩为序,取单科学业成绩高的优先入选)学生中,以现场抽签方式,从三中和四中各抽取1组,约200人就读泰宁一中初中部。具体办法:一是从三中新招的全县前600名(乡镇小学有递交书面申请)的学生中,均衡分成3组(每组约100人),抽取1组就读泰宁一中初中部。二是从四中新招的全县前600名(乡镇小学有递交书面申请)的学生中,均衡分成3组(每组约100人),抽取1组就读泰宁一中初中部。

(三)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子女入学办法

在县外就读的泰宁县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需回泰宁县就读初中,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等资料,于8月15日-16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入学申请。

(四)非本县户籍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在我县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按上述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的办法执行。

2.在县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其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或购房,可以申请就读泰宁三中或四中。适龄学生于8月15日-16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按类别分别提交的以下材料:

(1)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经商办企业: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营业执照进行认定。进城务工者: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企业(含大洋坪工业园区)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劳动合同、企业或商家支付的连续6个月工资银行支付凭证(截止6月30日)、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两类人员均需提供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2)在泰宁城区购房的。提交父母在城区房屋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由接收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家长如实填写《泰宁县2023年秋季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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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

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益。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核定班数、控制班额”的原则;

(三)坚持“证件为主、分类招生”的原则;

(四)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农村小学班生额不超过45人,城区中小学班生额不超过50人。对本辖区内生源压力过大的,须扩大班生额的,由学校书面向县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招生划片

小学阶段

(一)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招收城区上至埔东路(县医院与县汽车站巷)至山边、新建路至青印溪北岸以东,下至解放大桥以北,以及尤溪县第七中学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

2.城关小学:招收城区下至埔东路(县医院与县汽车站巷)至山边、新建路至青印溪北岸以西,上至跃进桥以东(含五联车队七五路130号)的适龄儿童。

3.第二实验小学:招收光林村、城西居委会、安洲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4.文公小学:招收城区环城路、水南路(含上水南、下水南)、大濑坂及东电路的适龄儿童。

5.东城中心小学:招收城关镇园溪村、秀村、水东新区、大儒名城及下至宏地滨江印的适龄儿童。

6.第三实验小学:招收三奎新城、梅仙镇通演村籍(不包括后期通过购房等方式获得户籍的村民)的适龄儿童。

7.指定学校就近入学的生源:①在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园、城南园工作人员的子女就读小学的,安排到新洋小学、埔头小学、第三实验小学;②在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工作人员的子女就读小学的,安排到西城中心小学;③根据尤溪县教育局、朱子教育发展基金与联润、中润共建协议精神,璞玥澜山、玖珑台的房产业主子女就读小学的,安排到第二实验小学。

(二)农村小学

以行政村区域为招生片区。

初中阶段

(三)城区初中

1.尤溪一中文公分校:一是招收学籍在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文公小学、东城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且同时满足房产和户籍、房产或户籍在城区条件(含西城光林村原村民户籍);二是招收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毕业的学生且同时满足在城区同时拥有户籍和房产条件。

2.尤溪县第七中学:一是招收学籍在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文公小学、东城中心小学且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城区的毕业生;二是招收回原籍地就读、乡镇毕业生在城区有户籍或房产的毕业生;三是招收学籍在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文公小学、东城中心小学且户籍或房产在城区(含西城光林村原村民户籍)有意愿就读七中的毕业生。

3.尤溪县第五中学:一是招收学籍在西城中心小学、新阳双里小学的毕业生;二是招收回原籍地就读、乡镇毕业生在西城有户籍或房产的毕业生。

4.在尤溪经济开发区埔头园、城南园务工人员子女,以及璞玥澜山、玖珑台房产业主子女就读初中的,安排到尤溪七中入学;

5.在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工作人员的子女就读初中的,就近安排到尤溪五中入学;

6.总校制办学的总校与分校生源原则上可以合理有序流动,由总校与分校制定具体方案,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农村初中

按原划定的行政村区域为招生片区。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中小学

按照以下招生资格类别认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学位不足时则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依次招生。

1.有房有户。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房产,且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均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住户,持政府拆迁办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划片招生。如房屋已置换,按房屋安置的新址参与划片;如房屋尚未置换,则按原址参与划片招生。

2.政策性照顾对象。严格执行教育照顾政策,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19﹞39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有关办法>的通知》(明教函﹝2020﹞6号)要求,简化入学程序,规范招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对象。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按其家长意愿(或暂住地片区)选择就读学校。(1)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提供户口簿、相关证件等原件进行认定。(2)军人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尤溪部队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县人武部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相关证件,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认定。(4)港、澳、台商子女。在尤溪县投资或工作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直系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护照、县台港澳办审核界定并出具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5)高层次人才子女。适龄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属省、市、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户口簿、引进人才合同书或协议、工信局并出具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

3.有房无户。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

4.有户无房。适龄学生的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片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进行认定。

5.新购商品房。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新购商品房,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实际交付钥匙并投入使用。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6.指定园区务工子女。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政府指定园区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劳动合同、企业工伤保险、企业或商家支付的连续6个月工资银行支付凭证原件进行认定。

7.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政府公租房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租赁税务发票等原件进行认定。

说明:以上7类人员子女认定时,均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查,下同。

(二)乡镇中小学

参照城区招生资格类别认定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学位不足时也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依次招生。

五、招生形式

小学

1.报名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尤溪县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常住在尤溪县辖区的外地户籍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报名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入学方式。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4.有效证件。截止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初中

1.报名对象。具有尤溪县辖区户籍或常住在尤溪县辖区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1)要申请县内变更就读中学和外县回原籍就读的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7月1日至10日到县教育局初教股进行认定;(2)学籍在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文公小学、东城中心小学的房产和户籍、房产或户籍在城区(含西城光林村原村民户籍)的毕业生于2023年7月13日至15日按招生录取办法及资格认定类别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尤溪一中文公分校进行预报名;(3)其它中学由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入学方式。以“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作为小升初招生主要方式,在部分学校采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

4.有效证件。截止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只针对城区中学)。

特殊教育

各校要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组织入学。对重度残疾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要动员6~12周岁有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到尤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或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各校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办法和每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所需材料,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等。各学校至少在报名前一周公布招生入学公告。

2.报名登记。各学校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工作。需要核验的材料和登记办法由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材料审核。各学校对新生报名登记资格进行核实汇总,报县教育局备案核查,尤溪一中文公分校将七年级学生预审名单报请县教育系统纪委,由县教育系统纪委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学位安排。入学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若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由学校全部接收;若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并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通过多种形式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5.公布名单。学校公布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入学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办理入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咨询电话

0598-6335562

0598-6337075

招生监督电话

0598-6337930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永安市教育局、清流县教育局、泰宁县教育局、尤溪县教育局

新媒体编辑: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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